欢迎进入山东加兰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方式
1 23

车用尿素|汽车尿素|车用尿素溶液|汽车尿素溶液|山东加兰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分类 Products

 招商加盟 Join Us

 新闻动态 News

 联系方式 Contact

山东加兰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潍坊青州市现代设备物流园G区9排
电话:0536-3730678 400-836-1516 0536-3291678
传真:0536-2132258

详细信息/
【前方预警】12月各地新的法规出台,提醒广大车友提高警惕
随着冬季的来临,各地对于重卡的监管越来越严格,深圳、郑州、菏泽等地又新出台了禁行或者限制上户的政策,一旦违反便会受到扣分与罚款。12月究竟哪些地方又有新规:
河南郑州
12月1日起,国三及以下
标准重型柴油车禁入郑州四环
为加强重型柴油车的源头管控,减轻重型柴油车对郑州市区环境质量的影响,从12月1日开始,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和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的国四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将禁止驶入郑州四环以内道路。
此次规定的限行区域是市区四环以内道路,具体为西四环(含)以东,北四环(含)以南,107辅道(含)以西,南四环(含)以北范围以内区域。限行时间为全天。
不过,以下三类车不在其列。一类是军车、武警车、消防车、警车、工程救险车,一类是公安交警部门的道路清障、事故救援专用车辆,一类是拉运紧急物资(药品等)、生鲜(蔬菜、肉、蛋、禽、海鲜等)、冷链配送的重型货车
山东烟台
12月1日起,国四标准以下车辆不得迁入
根据烟台出台的《关于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老旧车是指未达到现行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为防治大气污染,自2017年12月1日起属于老旧汽车(未达到现行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不得迁入烟台市。
海南海口
12月1日起,省外国五标准以下车辆禁止迁入
11月21日海口市制定了《加强冬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海口将实施机动车迁入管理政策,从2017年12月1日起禁止低于国五排放标准的省外机动车迁入,同时研究出台海口控制市外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入市措施。
广东深圳
12月1日,深圳光明新区货车限行
2017年11月27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了《关于对光明新区光明大道采取限制大型货车通行措施的通告》。
根据通告,2017年12月1日起对光明新区光明大道采取限制大型货车通行的管理措施。禁行时间: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施行。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重中型载货汽车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处1000元罚款,记3分;一年内有前款行为3次以上的,从第3次起每次处2000元罚款。
西藏
12月1日起,禁止国五标准以下二手车上户
2017年10月25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发布通告,根据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国五新车准入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要求,自2017年12月1日起,禁止区外注册的国五标准以下二手车在西藏上户(凡转入西藏市的二手车必须达到国五标准)。
广东广州
12月1日起,广州开始将对危化品车辆限行
2017年12月6日至8日,国家领导人将参加广州国际金融座谈会,液体运输严禁三个月(11月至元旦),快递需要实名制。这个消息对那些即将零库存的相关企业很重要,为了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请提前备足货。
最近一段时间,已经有不少企业采购的原材料不能及时到货,主要原因是快递物流监管加严,影响了物货的及时运送。采购商与供应商出现了两边着急,进货进不了,出货出不了的局面。
山东菏泽
12月5日起,国Ⅳ标准以下重型柴油货车禁入
12月5日起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特型机动车、重型和中型载货汽车、重型和中型专项作业车、重型和中型全挂以及半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低速载货汽车以及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车辆******总质量大于12000KG)全天不得驶入菏泽限行区域(南至南外环(不含),北至北外环(不含),西至昆明路(不含),东至上海路(不含)以内区域),需要临时驶入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
京港澳高速部分路段禁行
12月1日起,G4京港澳长沙段杨梓冲枢纽互通(1484KM)至李家塘枢纽互通(1509KM)南北双向实施重型载货汽车限行措施,过境车辆利用G0401长沙绕城高速公路绕行长沙市区。

  上一页:劣质尿素你还敢用吗?       下一页:车用尿素成为治污染利器
友情链接: 车用尿素溶液 /  车用尿素 /  珩磨管 /  绗磨管 / 


Copyright © 2016,山东加兰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东潍坊青州市现代设备物流园G区9排 电话:400-836-1516 0536-3291678传真:0536-2132258 鲁ICP备15044968号-2